校纪委召开2020年第五次全委会
11月27日下午,校纪委在行政楼612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五次全委会。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薛建武主持会议,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列席。
会上,纪委书记薛建武首先专题宣讲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随后,她围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需要重点厘清的三个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了领学解读。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刘经科传达了省纪委关于2起4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与会人员接受了一次违纪问题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案件管理科科长陈莉芳从“将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要求”“营造党员和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五个方面解读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作为“枕边书”“案头书”,以“法”为纲,以“规”为据,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反面案例为镜鉴,保持对党纪国法和手中权力的敬畏,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自觉接受监督,严守底线,堂堂正正、一尘不染,切实增强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要事项报备监督办法》《关于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关心教育回访工作的实施意见》2个修订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1个新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