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 中共晋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
中共晋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校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晋中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发〔2022〕42号)精神,为开好我校第三次党代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纪律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深入宣传换届纪律要求,让干部师生广泛知晓、参与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专题片,注意利用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换届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执行程序不变通。
二、严明换届纪律,坚决做到“十严禁”
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参与党代会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好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坚决做到“十严禁”: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换届纪律
校党委和校纪委将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对违反“十严禁”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监督电话:0351-3985532 3985542
监督邮箱:jzxyddh@163.comjjwjzxy@163.com
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 中共晋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