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清明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更严更细更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清明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和疫情防控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抓细抓实,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断强化遵规守纪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
二、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全体教职工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做到几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三是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四是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五是严禁违反祭扫地防火禁火要求;六是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七是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八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我们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避免到公墓、殡仪馆等人群聚集场所扎堆祭扫,倡导严格遵守祭扫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防疫情反弹。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节日期间有值班任务的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校纪检监察机构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