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2022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现就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责任。全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首先从政治上看作风建设,不断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和作风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坚守节点、寸步不让。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构建责任分工明确、落实机制健全、监督检查有力、成效评价客观的责任落实闭环,切实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以及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化作自觉行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持不懈抓好防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等责任,管好自己、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家人亲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干部党员教职工要严守廉洁纪律和疫情防控纪律,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和防控措施。
二、强化纪律规矩明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干部党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严禁违规请吃吃请,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各项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或学生家长宴请以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震慑。节日期间有值班值守任务的干部党员和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安全。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在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之外,要加强重点监督,防止出现违规吃请请吃、收受师生财物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制止,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校纪检监察机构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通过拓宽举报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等方式,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对失职失责和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校园风清气正、安全稳定。
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