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群团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关于严肃群团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校学生会: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党发〔2022〕57号)、校团委《关于共青团晋中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和晋中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团字〔2022〕26号)精神,为开好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等精神,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严肃群团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纪律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团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党群干部、师生员工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深入宣传换届纪律要求,让干部师生广泛知晓、参与监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专题片,注意利用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从中汲取教训、自觉遵规守纪。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群团换届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执行程序不变通。
二、严明换届纪律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全体师生员工及参与大会工作的工作人员,在换届工作中要严格工作程序,严守换届纪律。坚决防止出现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非组织行为,相关纪律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的“十严禁”:
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加强纪律监督。校纪委要加强对群团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坚决维护群团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
监督电话:0351-3985532 3985542
监督邮箱:jzxyzzbjb@163.comjjwjzxy@163.com
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中共晋中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