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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08:19 作者: 来源:

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2023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落实责任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必须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全链条责任,坚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在当前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的同时,组织干部、党员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家风教育和廉政正面典型教育,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警示教育,从正反两面教育和引导干部、党员和教职工以案为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节日期间,全校干部、党员和教职工要严明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和购物卡、支付凭证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严禁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等利益关系人安排的旅游、度假、休闲等;严禁“舌尖上的浪费”;严禁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严禁公车私用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负起主体监督责任,加强对所属干部、党员和教职工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列出清单、定出措施,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告和反映。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将各自假期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假期中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置处理的情况形成简要的书面报告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送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文韬苑1号楼A613室),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jwjzxy@163.com,联系人:吉鲁婷。

校纪检监察机构将严格履行监督专责,持续强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紧盯面上的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开展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细查各类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保持强大震慑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风清气正。

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