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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纪律 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作者: 来源:校纪委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根据上级及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做好2024“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地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严明纪律和加强作风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让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严防节日期间思想松懈,时刻保持清醒和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内心,不越轨,不逾矩。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管理作用,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做到: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和购物卡、支付凭证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严禁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等利益关系人安排的旅游、度假、休闲等;严禁“舌尖上的浪费”;严禁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严禁公车私用等。

三、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全校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摒弃陈规陋习,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带动校风作风向善。

四、严格监督执纪,增强纠治合力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负起主体监督责任,加强对所属干部、党员和教职工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列出清单、定出措施,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告和反映。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将各自假期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假期中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置处理的情况形成简要的书面报告于2024620日前报送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文韬苑1号楼A611室),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jwjzxy@163.com,联系人:陈莉芳

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强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紧盯面上的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开展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将及时约谈提醒、推动整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

                                              20244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