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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62个

发布时间:2022-07-18 16:35 作者: 来源:

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62个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黄秋霞

7月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截至目前,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现在总体完成率达到95%。第二轮前三批整改方案明确的1227项整改任务,半数已经完成,第四、五、六批督察整改正在积极有序推进。”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通过两轮督察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各地区各部门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取得“中央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显著成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的体制创新和重大的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督察工作从2015年底开始试点,于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第二轮督察于2019年启动,目前分六批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发布会介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目前为止已公开262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包括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占到48.5%,接近一半;涉及生态破坏的、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占33.2%;涉及到弄虚作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18.3%。翟青介绍,案例制作采取了“文字+图片+视频”三合一创新方式,突出直观形象、确保客观真实,“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

在推进督察通报问题后续整改方面,翟青介绍,从实际工作中看,督察整改已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做法。一是建立机制,以制度形式来固化整改责任、流程、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明确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是整改的责任主体,还明确被督察对象要实事求是、科学地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路径措施、完成时限等。二是实施清单化的管理,采取多种调度和盯办的方式进行督办,对督察整改不力的情况视情采取通报、督导、约谈、专项督察和移交问责等措施。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及时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督察工作的一大重点。翟青介绍,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到目前为止完成整改28.5万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回访工作机制,从受理到转给地方,我们要组织进行核查,有些问题还要进行督办,之后还要对办理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当地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认真总结督察经验,夯实法治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确保督察不断地向纵深发展。”翟青表示,要继续推进督察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