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大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立新外出考察期间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报销有关费用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刘立新带队赴外省考察期间,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杨某某车辆供其个人使用,违规接受杨某某提供的高档住宿;重复报销考察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2023年10月,刘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忻州市神池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张永春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至2020年,张永春借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烟酒等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某安排的宴请。2023年10月,张永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吕梁市中阳县水利局四级调研员郝志军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3年至2019年,郝志军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高某某1台车辆供其个人使用。2018年,郝志军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某某安排的赴西藏旅游活动。2023年11月,郝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晋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勇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2019年至2023年,张勇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郭某1台车辆供其个人使用。2023年10月,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阳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二级调研员姬振良违规收受礼品、借公务之机违规旅游问题。2018年至2020年,姬振良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等礼品。2018年4月,姬振良带队赴外省考察期间,借机前往多个景区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支付。2023年12月,姬振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