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纠“四风”树新风 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 10:11 作者:纪检监察机构 来源: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

2024年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三节”期间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和变异性,充分认识作风问题本质是党性问题,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觉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筑牢作风建设的根基。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压实主体责任,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为切入点,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特别是要深刻汲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面典型案件教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在节日期间时刻保持清醒和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做到思想不松懈,行动不逾矩。

二、强化纪律约束,确保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教师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和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和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券(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严禁违规请吃吃请,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监督执纪,从严纠治四风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负责人要负起主体监督责任,严管所辖。在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节前警示教育之外,节日期间要加强重点监督,防止出现违规吃请请吃、收受师生财物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制止,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强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紧盯面上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开展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将及时约谈提醒、推动整改;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将各自假期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假期中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置处理情况形成简要书面报告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校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文韬苑1号楼A611室),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jwjzxy@163.com,

联系人:陈莉芳,联系电话:0351-3985543  

                        

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

                                 2024年9月2日